时间:2025-04-22 09:03
一、什么条件下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以下情形可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依据《劳动合同法》,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法定条件:
1.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法定强制: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其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违规违纪等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
3.事实形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三种:
一是协商一致订立。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满足特定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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